首页 / 消防产品监督管理规定 / 第三条独立法条消防产品监督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一章 总 则第三条消防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没有国家标准的,必须符合行业标准。未制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应当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并符合保障人体健康、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和企业标准。制定机关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