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消防产品监督管理规定 / 第十一条独立法条消防产品监督管理规定第十一条第二章 市场准入第十一条消防产品技术鉴定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开展技术鉴定工作,对技术鉴定结果负责。制定机关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