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消防产品监督管理规定第十一条

第二章 市场准入

第十一条

消防产品技术鉴定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开展技术鉴定工作,对技术鉴定结果负责。

制定机关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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