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 第十四条独立法条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第十四条第三章 机构与人员第十四条兽药经营企业应当制定培训计划,定期对员工进行兽药管理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相关专业知识、职业道德培训、考核,并建立培训、考核档案。制定机关农业农村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