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公安部关于印发《公安机关信访工作规定》的通知第九条
第二章 信访工作体制和机制
第九条
公安信访工作应当坚持党的领导: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信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执行上级党组织关于信访工作的部署要求;
(二)强化政治引领,把握信访工作的政治方向和政治原则,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三)公安机关党委定期听取汇报,研究解决重要信访问题。
- 制定机关
- 公安部
- 时效状态
- 待核验
独立法条
第二章 信访工作体制和机制
公安信访工作应当坚持党的领导: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信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执行上级党组织关于信访工作的部署要求;
(二)强化政治引领,把握信访工作的政治方向和政治原则,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三)公安机关党委定期听取汇报,研究解决重要信访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