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公安部关于印发《公安机关信访工作规定》的通知第四十七条

第六章 信访程序类事项的办理 / 第一节 办理要求

第四十七条

适用普通程序的,信访部门可以要求相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或者当面听取信访人陈述事实和理由,向信访人、有关组织和人员调查,要求说明情况。对重大、复杂、疑难的信访事项,可以举行听证。

制定机关
公安部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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