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公安部关于印发《公安机关信访工作规定》的通知第四十四条

第六章 信访程序类事项的办理 / 第一节 办理要求

第四十四条

下列信访事项不适用简易程序:

(一)党委政府信访部门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

(二)可能对信访人诉求不支持的;

(三)涉及多个责任主体或者集体联名投诉的重大、复杂、疑难等不宜适用简易程序办理的。

制定机关
公安部
时效状态
待核验
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