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公安部关于印发《公安机关信访工作规定》的通知第四十三条

第六章 信访程序类事项的办理 / 第一节 办理要求

第四十三条

下列初次信访事项可以适用简易程序:

(一)事实清楚、责任明确、争议不大、易于解决的;

(二)对提出的诉求可以即时反馈的;

(三)涉及群众日常生产生活、时效性强,应当即时处理的;

(四)有关机关已有明确承诺或者结论的;

(五)其他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办理的。

制定机关
公安部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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