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公安部关于印发《公安机关信访工作规定》的通知第四十三条
第六章 信访程序类事项的办理 / 第一节 办理要求
第四十三条
下列初次信访事项可以适用简易程序:
(一)事实清楚、责任明确、争议不大、易于解决的;
(二)对提出的诉求可以即时反馈的;
(三)涉及群众日常生产生活、时效性强,应当即时处理的;
(四)有关机关已有明确承诺或者结论的;
(五)其他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办理的。
- 制定机关
- 公安部
- 时效状态
- 待核验
独立法条
第六章 信访程序类事项的办理 / 第一节 办理要求
下列初次信访事项可以适用简易程序:
(一)事实清楚、责任明确、争议不大、易于解决的;
(二)对提出的诉求可以即时反馈的;
(三)涉及群众日常生产生活、时效性强,应当即时处理的;
(四)有关机关已有明确承诺或者结论的;
(五)其他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办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