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公安部关于印发《公安机关信访工作规定》的通知第三十五条

第五章 专门程序类事项的办理

第三十五条

专门程序类事项包括下列信访事项:

(一)建议意见类事项;

(二)检举控告类事项;

(三)本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一项至第三项事项。

制定机关
公安部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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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关于印发《公安机关信访工作规定》的通知第三十五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