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公安部关于印发《公安机关信访工作规定》的通知第二十一条
第三章 信访事项的分类处理
第二十一条
根据信访事项的性质、内容和主要诉求,信访事项分为申诉求决类、建议意见类、检举控告类等事项。
信访事项既有申诉求决诉求又有检举控告诉求,检举控告有实质内容的,分别处理;检举控告无实质内容的,按申诉求决类事项处理。
- 制定机关
- 公安部
- 时效状态
- 待核验
独立法条
第三章 信访事项的分类处理
根据信访事项的性质、内容和主要诉求,信访事项分为申诉求决类、建议意见类、检举控告类等事项。
信访事项既有申诉求决诉求又有检举控告诉求,检举控告有实质内容的,分别处理;检举控告无实质内容的,按申诉求决类事项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