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金融债券发行管理办法 / 第五条独立法条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金融债券发行管理办法第五条第一章 总 则第五条金融债券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制定机关人民银行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