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金融债券发行管理办法 / 第四十三条独立法条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金融债券发行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第七章 附则第四十三条本办法由中国人民银行负责解释。制定机关人民银行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