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金融债券发行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九条
承销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中国人民银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一)以不正当竞争手段招揽承销业务; (二)发布虚假信息或泄露非公开信息; (三)其他违反本办法的行为。
- 制定机关
- 人民银行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六章 法律责任
承销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中国人民银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一)以不正当竞争手段招揽承销业务; (二)发布虚假信息或泄露非公开信息; (三)其他违反本办法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