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金融债券发行管理办法第三条

第一章 总 则

第三条

中国人民银行依法对金融债券的发行进行监督管理。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核准,任何金融机构不得擅自发行金融债券。

制定机关
人民银行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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