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金融债券发行管理办法 / 第二十条独立法条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金融债券发行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第三章 发行第二十条发行人不得认购或变相认购自己发行的金融债券。制定机关人民银行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