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金融债券发行管理办法第十九条

第三章 发行

第十九条

金融债券的招投标发行通过中国人民银行债券发行系统进行。 在招标过程中发行人及相关各方不得透露投标情况,不得干预投标过程。中国人民银行对招标过程进行现场监督。

制定机关
人民银行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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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金融债券发行管理办法第十九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