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金融债券发行管理办法 / 第十九条独立法条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金融债券发行管理办法第十九条第三章 发行第十九条金融债券的招投标发行通过中国人民银行债券发行系统进行。 在招标过程中发行人及相关各方不得透露投标情况,不得干预投标过程。中国人民银行对招标过程进行现场监督。制定机关人民银行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