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金融债券发行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第三章 发行

第十七条

发行金融债券的承销可采用协议承销、招标承销等方式。承销人应为金融机构,并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注册资本不低于2亿元人民币; (二)具有较强的债券分销能力; (三)具有合格的从事债券市场业务的专业人员和债券分销渠道; (四)最近两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五)中国人民银行要求的其他条件。

制定机关
人民银行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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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金融债券发行管理办法第十七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