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金融债券发行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第三章 发行

第十六条

发行金融债券时,发行人应组建承销团,承销人可在发行期内向其他投资者分销其所承销的金融债券。 发行人和承销人应在承销协议中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并加以披露。

制定机关
人民银行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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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金融债券发行管理办法第十六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