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金融债券发行管理办法 / 第十三条独立法条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金融债券发行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三章 发行第十三条金融债券可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或定向发行。制定机关人民银行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