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金融债券发行管理办法第十三条

第三章 发行

第十三条

金融债券可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或定向发行。

制定机关
人民银行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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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金融债券发行管理办法第十三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