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金融债券发行管理办法 / 第十二条独立法条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金融债券发行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二章 申请与核准第十二条中国人民银行核准金融债券发行申请的期限,适用《中国人民银行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机关人民银行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