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香港法律执业者和澳门执业律师受聘于内地律师事务所担任法律顾问管理办法 / 第二十一条独立法条香港法律执业者和澳门执业律师受聘于内地律师事务所担任法律顾问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一条本办法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制定机关司法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