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港口工程建设管理规定》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8年第42号) / 第三十条独立法条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港口工程建设管理规定》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8年第42号)第三十条第三章 建设实施管理第三十条港口工程建设项目设计变更应当符合强制性标准和技术规范,满足工程安全、质量、使用功能和环境保护等要求。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