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三部门关于印发网络产品安全漏洞管理规定的通知第三条

第三条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网络产品安全漏洞管理工作。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网络产品安全漏洞综合管理,承担电信和互联网行业网络产品安全漏洞监督管理。公安部负责网络产品安全漏洞监督管理,依法打击利用网络产品安全漏洞实施的违法犯罪活动。

有关主管部门加强跨部门协同配合,实现网络产品安全漏洞信息实时共享,对重大网络产品安全漏洞风险开展联合评估和处置。

制定机关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公安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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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门关于印发网络产品安全漏洞管理规定的通知第三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