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三部门关于印发网络产品安全漏洞管理规定的通知 / 第十一条独立法条三部门关于印发网络产品安全漏洞管理规定的通知第十一条第十一条从事网络产品安全漏洞发现、收集的组织应当加强内部管理,采取措施防范网络产品安全漏洞信息泄露和违规发布。制定机关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公安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