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旧电器电子产品流通管理办法第一条

第一条

为加强对旧电器电子产品流通的管理,促进资源综合利用,保护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制定机关
商务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