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管理暂行办法第六条

第二章 报送和整理

第六条

商业银行应当遵守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个人信用数据库标准及其有关要求,准确、完整、及时地向个人信用数据库报送个人信用信息。

制定机关
中国人民银行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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