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管理暂行办法 / 第四十四条独立法条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管理暂行办法第四十四条第七章 附 则第四十四条本办法由中国人民银行负责解释。制定机关中国人民银行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