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七条

第五章 安全管理

第三十七条

商业银行应当经常对个人信用数据库的查询情况进行检查,确保所有查询符合本办法的规定,并定期向中国人民银行及征信服务中心报告查询检查结果。 征信服务中心应当定期核查商业银行对个人信用数据库的查询情况。

制定机关
中国人民银行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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