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管理暂行办法 / 第三十六条独立法条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六条第五章 安全管理第三十六条征信服务中心应当对商业银行的所有查询进行记录,并及时向商业银行反馈。制定机关中国人民银行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