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管理暂行办法 / 第十三条独立法条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三条第三章 查 询第十三条除本办法第十二条第(四)项规定之外,商业银行查询个人信用报告时应当取得被查询人的书面授权。书面授权可以通过在贷款、贷记卡、准贷记卡以及担保申请书中增加相应条款取得。制定机关中国人民银行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