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办法第八条

第二章 登记一般规定

第八条

船舶登记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申请; (二)受理; (三)审查; (四)记载于船舶登记簿; (五)发证。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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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办法第八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