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办法第六十二条

第七章 船舶烟囱标志和公司旗登记

第六十二条

船舶登记机关经初步审查后,应对其拟登记的船舶烟囱标志、公司旗予以公告。公告之日起30日内无异议的,方可予以登记。 船舶烟囱标志、公司旗变更设计图的,船舶登记机关予以公告。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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