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办法第六十一条

第七章 船舶烟囱标志和公司旗登记

第六十一条

船舶烟囱标志、公司旗登记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一并申请。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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