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办法 / 第六条独立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办法第六条第一章 总 则第六条船舶登记机关办理船舶登记,应当遵循依法、公正、便民的原则。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