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办法第五十七条

第六章 光船租赁登记

第五十七条

光船租赁注销登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条例》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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