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办法第四十四条

第四章 船舶国籍

第四十四条

临时船舶国籍证书有效期一般不超过1年。 以光船条件从境外租进的船舶,临时船舶国籍证书的期限可以根据租期确定,但是最长不超过2年。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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