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办法 / 第四十四条独立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办法第四十四条第四章 船舶国籍第四十四条临时船舶国籍证书有效期一般不超过1年。 以光船条件从境外租进的船舶,临时船舶国籍证书的期限可以根据租期确定,但是最长不超过2年。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