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办法第四十三条

第四章 船舶国籍

第四十三条

因船舶所有人住所或者船舶航线变更导致变更船舶登记机关,需要申请办理临时船舶国籍证书的,船舶所有人应当向原船舶登记机关提交有关变更证明文件、有效船舶技术证书。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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