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办法 / 第四条独立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办法第四条第一章 总 则第四条交通运输部海事局负责全国船舶登记管理工作。 各级海事管理机构依据职责具体开展辖区内的船舶登记工作,以下简称船舶登记机关。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