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民用航空气象人员执照管理规则第十四条
第二章 执照申请与颁发
第十四条
气象人员执照技能考核在实际运行环境中或者模拟环境中进行。 技能考核按优、良、中、差四个等级评定。考核评定在良(含)以上者为考核合格。 主持技能考核的检查员应当详细记录考核情况,分析申请人技术水平,并评定技能考核结果。
- 制定机关
- 交通运输部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二章 执照申请与颁发
气象人员执照技能考核在实际运行环境中或者模拟环境中进行。 技能考核按优、良、中、差四个等级评定。考核评定在良(含)以上者为考核合格。 主持技能考核的检查员应当详细记录考核情况,分析申请人技术水平,并评定技能考核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