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专业计量站管理办法第七条
第七条
国家专业计量站的职责: (一)负责保存、维护和使用本专业项目的计量基准、计量标准; (二)承担授权范围内的量值传递,执行强制检定和法律规定的其他检定、测试任务; (三)提出发展规划,制定年度工作计划; (四)开展计量检测手段和检定方法的研究; (五)组织或参加专业计量技术法规的制定; (六)培训计量检定人员,组织经验交流,参加国内外有关的学术活动; (七)负责授权范围内专业项目的计量管理并承办有关计量监督工作。
- 制定机关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