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黑河干流水量调度管理办法 / 第二条独立法条黑河干流水量调度管理办法第二条第二条黑河流域的青海省、甘肃省、内蒙古自治区(以下称三省区)和东风场区的黑河干流水量调度和管理,适用本办法。制定机关水利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