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通信短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第九条

第二章 短信息服务规范

第九条

短信息服务需向用户收费的,短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保证计费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和电信标准,并事先明确告知用户服务内容、资费标准、收费方式和退订方式等。

制定机关
工业和信息化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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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短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第九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