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通信短信息服务管理规定 / 第十四条独立法条通信短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第十四条第二章 短信息服务规范第十四条短信息服务提供者在业务活动中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应当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机关工业和信息化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