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第四条

第四条

经营者为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依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与消费者的约定履行义务,不得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

制定机关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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