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 / 第二十二条独立法条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二条本办法自2015年3月15日起施行。1996年3月15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布的《欺诈消费者行为处罚办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50号)同时废止。制定机关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