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第十八条

第十八条

侵害消费者权益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制定机关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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