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 / 第十七条独立法条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第十七条第十七条经营者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制定机关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