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 / 第三十一条独立法条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一条本办法自2013年8月1日起施行。原建设部2004年8月23日发布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34号)同时废止。制定机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