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 / 第三十三条独立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三十三条第二章 内河海事违法行为和行政处罚 / 第九节 违反防治船舶污染水域监督管理秩序第三十三条本节中所称水污染、污染物与《水污染防治法》中的同一用语的含义相同。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