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做好流动就业群体等个人银行账户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第三条

第三条

本指引所称跨行代发工资业务是指银行接受单位委托,向单位员工在其他银行开立的个人银行账户批量划转薪资的代理支付业务。

本指引所称薪资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工资、奖金、绩效、津贴补贴等。

银行为流动就业群体等个人提供简易开户服务应当遵循“风险为本”的原则,落实个人账户实名制和客户身份识别规定,按照客户身份核实程度和账户风险等级合理匹配账户功能,建立事前承诺、事中监测和事后管理机制,有效识别、评估监测和控制账户业务风险。开户环节发现有明显可疑特征的,不适用简易开户服务。

制定机关
人民银行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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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做好流动就业群体等个人银行账户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第三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