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办理劳务人员出国手续的办法 / 第八条独立法条办理劳务人员出国手续的办法第八条第二章 护照的申办第八条办理劳务人员护照,应当按国家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交费。制定机关商务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