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办理劳务人员出国手续的办法第八条

第二章 护照的申办

第八条

办理劳务人员护照,应当按国家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交费。

制定机关
商务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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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劳务人员出国手续的办法第八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